龙门县房产管理局简介
龙门县房产管理工作属于龙门县建设委员会管理,当时称为龙门县房产管理所。1994年11月30日,龙门县房产管理所经县编委《关于县房管所改称并升格副科级建制的通知》(龙编[1994]28号)批准,升格为副科建制的事业单位,又于1995年12月26日经县编委批准升格为正科级建制(龙编[1995]40号)。
龙门县房产管理工作属于龙门县建设委员会管理,当时称为龙门县房产管理所。1994年11月30日,龙门县房产管理所经县编委《关于县房管所改称并升格副科级建制的通知》(龙编[1994]28号)批准,升格为副科建制的事业单位,又于1995年12月26日经县编委批准升格为正科级建制(龙编[199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