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财政局简介
贵阳市财政局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01]65号)的规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
贵阳市财政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拟定全市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定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及全市预算草案,编制市级财政预算,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控,并对全市财力实施综合平衡;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和监督各级预算的执行;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付。
3、贯彻落实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法律及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全市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部门政府性基金,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4、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按权限提出税收减免、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5、管理全市财政公共支出和市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内经费,承担统一发放工资的市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款项的拨付工作;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由统一规定开支的标准及相关政策。
6、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
7、管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企业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城市维护费等项目的拨款。
8、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拟定相关财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9、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法令和对农业投入的法规,组织农业各税的征管和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支农资金。
10、负责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贷款的谈判磋商业务,并负责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外事经费、核定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用汇指标。
11、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全市的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及会计证的考试和评审,管理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社会审计业务。
12、负责审批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负责全市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彩票的管理工作;按上级委托,负责全市国债管理工作;负责对地方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管。
13、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制定全市财政科学事业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员的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5、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平台的选型。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