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昌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1年7月正式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始终以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宗旨,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以严格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2012年,昌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并在我县成功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场会。中心也先后被市中心评为“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先进单位”,被昌乐县政府授予“昌乐县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