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于1999年6月26日正式宣布成立,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始建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文革”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随着1977年正常的高考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和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启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最近的三十余年中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引进师资、扩大办学规模、培育优秀人才和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律院系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现有在职教授39名、院聘教授7名、副教授29名(其中教授博士生导师38名,副教授博士生导师11名,另外还从校外聘请了2位教授担任博士生导师),讲师9名,教学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共17名。他们在我国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等领域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