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问津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2003年7月,为 适应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市委、 市政府决定在天津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1991年4月市 委批准设立)的基础上,成立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全市 人才工作的决策研究和组织协调机构(津党〔2003〕22号)。 其成员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根据津党办发〔2010〕35号文件规定,市人才办职责主要包括七大方面:
一是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是负责全市人才政策的研究和统筹协调工作;
三是负责市级专业技术人才库建设和专家联系服务工作;
四是负责组织推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选调生和“博士服务团”工作;
五是负责市专家服务中心、市专家协会建设;
六是负责市人才发展基金、引才专项资金管理;
七是做好市人才办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