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拟订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拟订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公有住房出售、房改房上市交易、职工购房补贴等房改工作。负责市区住房基金管理工作。
4、负责市区拆迁安置房(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廉租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5、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监督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品房销售、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实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
6、负责市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修缮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白蚁防治管理及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
7、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本行业各类信息的汇集、发布和交流,组织推广应用新科技。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