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科学技术局简介
永嘉县科学技术局是永嘉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
永嘉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订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实施科技兴县战略;组织制订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计划;组织编制与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分配县级科技经费。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工作。
三、组织全县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科技攻关、火炬、星火、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和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市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批工作。
四、协调和管理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工作;负责全县专利执法和专利技术实施及推广工作;负责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负责专利实施奖励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休系建设;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活动。
五、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制订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全县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
六、负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的评审、奖励和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批、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地震前兆数字化观测站和各观测点;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管理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监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络建成及国内外有关科技信息的收集分类、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推进全县科技进步。
九、参与全县科技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智力引进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