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现设8个科室和1个中心,即教务处办公室、教学管理科、学籍管理科、考试管理科、教学教材研究科、实验室管理科、素质教育科、评估办公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作部署,负责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实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习(实训)大纲及有关教学基本文件,并编制各项教学计划。
三、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拟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组织专业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四、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精品课程等课程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优秀教材的评估等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选用、征订、采购和发放等工作。
六、组织全校性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制定教学改革研究计划,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组织全校开展示范性教学、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方法研究活动,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成功的教学经验。
七、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实践教学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安排和检查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统筹实习基地建设。
八、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工作,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开展学位授予工作。
九、负责编制教学任务、编排学期课程表和考试安排表,负责教室调度和管理、选课管理、成绩管理、重修或补考安排、考试管理和考务等工作。
十、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组织对全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