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东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中心在6个县区设立管理部,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根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4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人,总会计师1人,内设科室5个,分支机构6个,分别是:公积金管理科,贷款管理科,计划会计科,信息科,办公室,东营区管理部,河口区管理部,广饶县管理部,垦利县管理部,利津县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中心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按照“管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办理住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