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政务服务网简介
灵石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03年11月正式投入运行,是晋中市最早创建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之一。2008年8 月完成第一次扩容改造,2012年3月,灵石县委、县政府抓住“转型综改”和“扩权强县”两个试点县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立足于打造全省“审批事项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简、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县级政务大厅,投资1600万元,完成了政务大厅第二次扩容提效改造。
新的政务服务中心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整合为一体,实现了“四心合一”。整个政务大厅使用面积3500平方米。目前中心有21个县直部门和4个条管部门入驻,中心共设100个窗口,其中:管理层10名,窗口工作人员90名。
新的政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把中心办成推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绿色通道、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反腐倡廉和效能建设的新型载体、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的四个建设目标,将全县所有拥有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的单位全部纳入大厅管理,将审批事项由193项精减到76项。特别是在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中心立足于打造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从提高服务效能入手,大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流程管理,推出了“一个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并联审批、阳光作业、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对受理件实行“六个公开”承诺,同时,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缺席默认制等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中心对所有入驻单位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对权限在县级的审批事项简化为“受理、审核、审批”三个简便环节,目前,76项审批项目中,实现3步办结的事项有7项。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进行科学划分。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全部列为即办件,要求窗口即时办结。需要具体研究、实地勘查的事项列为承诺件,要求涉及部门授权到位、限时办结。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列为上报件,由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并全程跟踪督办。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如:建设工程项目等)列为联审件,实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由中心组织,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审批事项,要求单位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进行职能整合,科室合并。如将国土、城建、环保等部门原来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事项全部整合在一个办公室审批,并整建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有效解决了审批层次过多、审批职能交叉、审批权责脱节等问题,实现了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的彻底分离。此外,中心还将工商、质监、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审批事项进行了流程整合,形成了中小型企业注册“一条龙”服务;将房管所、公证处、地籍股与地税局契税缴纳窗口纳入一个窗口办公,形成了“房产交易登记一条龙服务模式,实现了一次提交书面材料,1个工作日办结的高效服务。目前,入驻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时限平均由原来20.6个工作日压缩至4.35个工作日。针对建设项目复杂联审事项,由中心及时上报县级分管领导,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责成牵头部门受理、联合勘查、同步审核,大大提高了复杂事项的审批效率,审批时限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真正做到了“手续简、流程短、办事快、服务优、效率高、质量好”,
为了真正实现审批过程透明化、审批流程科学化,中心专门聘请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量身开发了适合灵石实际的电子政务系统。整个系统一期包括电子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二期含行政处罚系统、行政给付系统等13个子系统。目前,第一期已完成,第二期正在完善。电子行政审批系统在传统审批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了短信告知服务平台和在线申报功能,在系统内运作的审批事项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系统的办理过程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对每一个窗口的办件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与中心监控室和监察机关实现全时段联网,保证了每一项违规操作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新的政务服务中心不仅是我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行公共行政社会化服务的有效载体,而且是我县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的最重要窗口,更是县委、县政府联系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便民、高效、规范、廉洁。我们的服务要求是:进一个门办事,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我们的服务原则是: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我们的服务目标是:环境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