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邑简介
中国昌邑由昌邑市人民政府主办,昌邑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昌邑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1)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人员。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等。
(5)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