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卫生监督网简介
蚌埠市卫生监督网由蚌埠市卫生监督局主办。蚌埠市卫生局是蚌埠市政府部门,负责该市卫生相关事宜。
蚌埠市卫生监督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卫生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市卫生工作宏观指导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卫生服务体制。
(二)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卫生经济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的配置,协调和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负责卫生系统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及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学校、放射、公共场所、化妆品卫生;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
(四)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医学科技情报、科研项目的管理及组织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工作;制订全市卫生行业的在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检查实施。
(五)制订全市中医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并检查、监督实施;加强对重大疾病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负责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八)负责卫生援外工作;组织指导合全市医学卫生方面的合作交流;指导行业社团工作。
(九)贯彻执行省、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十)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及蔓延;组织接收国内外捐赠的救灾防病药品、设备、经费等。
(十二)负责市保健委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