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教育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
(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三)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办学体制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监督各乡镇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具体安排本县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
(五)、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教学装备工作:规划、指导有关的学历教育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招生工作:研究提出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
(七)、组织和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指导本县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
(加、规划和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学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指导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