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本区公务员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本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本区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本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本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承担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本区公务员交流制度,制定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区公务员培训制度,制定公务员国(境)内外培训和实习的规划、计划,组织区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四)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落实公务员奖惩工作,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及人员和集体。
(五)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本区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制定本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八)统筹拟订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组织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二)统筹建立覆盖本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三)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管理,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