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2001年3月设立研究生教育院。研究生教育院是学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对全校研究生在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业务指导,研究生教育院同时承担博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日常教育、培养与管理工作。现任院长杨忠孝教授,党委书记邵军副教授。
学校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法学学科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社会法学、法政治学、公安法学、法律方法论、军事法学(硕士)、法律与金融(硕士)等16个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设有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等学位授权点,政治学设有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等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等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设有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文化产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学位授权点。同时设有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金融、社会工作、翻译等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作为我国以法学高等教育为中心,法、管、经、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特色大学,学校坚持以法学学科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积极拓展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契合社会需求与国家教育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开展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并重的研究生教育格局。学校拥有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与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创办研究生教育30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万余名硕士研究生和500余名博士研究生。学校目前有专、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超过530名,其中专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91名。在校博士研究生230余人、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超过3200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00余人,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200余人,总计在校研究生规模约4500人。
近年来,在我国人才强国、依法治国战略大格局中,在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学校积极探索多种类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的优势,注重推进应用型素质培养的海派法学教育,探索和实践适合政法大学发展的学科结构设置,依托内涵建设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与质量工程等,全面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学校积极开拓中外合作培养途径,积极探索和实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实行灵活多元的校内外、国内外合作培养方式。目前,已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和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合作开展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
在未来的研究生教育中,我们将继续坚持研究生教育战略定位,加快实践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索研究生国际化能力培养,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学校将继续本着“传承历史、把握当下、着眼未来”的气度,以“继承、改革、合作、创新”为理念,坚守“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培养具有“大局观念、未来意识、自我期许、责任担当、爱国情怀、知识智慧”的优秀人才,推动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共同发展、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推动研究生教育各项事业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