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教务处的职责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做好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修订、颁布教学计划,并负责全校教学计划的执行,安排课表和教室,组织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
三、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档案建设及管理,办理各种学籍变动手续,做好电子注册工作。
四、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专升本、免试推荐研究生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五、负责各类课程的建设、评估与管理,负责学生选课计划的实施和选课过程的管理。
六、负责全校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统一组织全校公共课考试。
七、协助学校做好专业发展规划,加强专业建设,定期检查专业建设情况,负责新专业的申报组织与管理。
八、做好各级教改立项工作和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负责校级教学成果鉴定与
九、负责全校教材的管理与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教材建设计划,评选优秀教材,负责教材研究和评介工作。
十、做好全员评教、教学质量竞赛和教师讲课大赛等工作,健全教师教学档案,配合人事处做好专任教师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