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气象局成立于1984年11月,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嘉兴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嘉兴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嘉兴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技服务科)4个职能科(室),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4个:嘉兴市气象台(嘉兴市海洋气象台、嘉兴市气象雷达站)、嘉兴市气象信息中心(嘉兴市核应急气象保障中心)、嘉兴市防雷中心(嘉兴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嘉兴市气象网络中心(浙江农网嘉兴分中心);下辖嘉善、平湖、海盐、海宁、桐乡市(县)气象局、嘉兴国家气象观测站6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在浙江省气象局和嘉兴市委市府的关心支持下,嘉兴市气象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三大战略”,牢固树立“三个气象”理念,以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技兴气象战略;将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积极培养和使用人才,人才强局战略深入人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气象科技服务产业,不断拓展气象服务领域。高度重视三个文明建设,通过气象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提升气象服务内涵,全市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四个一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业务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