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2001]39号)和《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委[2001]59号),漳州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重视教育向来是漳州区域文化的重要特征。多年来,漳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始终把教育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先后做出了科教兴市、加快发展地方高等教育、民办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一系列重要决定,狠抓“两基”,扎实推进“双高普九”,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广大教育工作者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全社会尊师重教蔚然成风,使得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有了长足进展,初步建立了合理的科学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漳州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教育条件
我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我市教育总支出65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37.3亿元,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为58.35%。实施市直学校布局调整计划,盘活有限教育资源,促进各类学校达标。全市共投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3.09亿元,改造面积33.68万平方米。规划占地5千亩总投资6亿元的漳州高校园区基本建成。
教育质量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始终抓住教育质量这条生命线,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造就了大批人才。全市中职(含中专)培养毕业生13.4万人,就业率平均可达95%,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平均可达96%。我市高考质量一直保持良好势头,我市高考上线率均位居全省前列。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实践能力不断加强。全市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生物等学科奥赛中,获得国际、全国、省级奖励有1万多人次;各级优秀作文竞赛、各类体育竞技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及科技活动评比等方面屡屡获奖。
几年来,漳州市教育局先后被教育部、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评为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市直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市卫生先进单位、市安全生产单位、市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