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6月成立,是主管安徽省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地址:合肥市永红路11号主要负责安徽省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工作。
主要负责安徽省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管理、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工作。
“十五”期间,全系统共组织国税收入1193亿元,相当于“九五”时期的1.8倍;年度收入规模由170亿元扩大到340亿元,年均增长17.6%,高于“九五”时期5.7个百分点;宏观税负由5%提高到6.3%,五年上升1.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高。2005年,组织国税收入340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增收65亿元,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2006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428.12亿元,比上年增长22%,增收77亿元,收入总量居全国第19位,中部地区第5位,收入增幅与全国持平,居第16位,中部地区第4位。2007年,全省国税收入(计划口径,下同) 完成528.7亿元,比2006年增长23.5%,增收100.6亿元,既超额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收入计划,又为全省财政收入1000亿元预算任务的完成作出了贡献。2008年,全省共组织国税收入627.3亿元,同比增长18.7%,增收9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