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介绍
信息公开网是指政府和各种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上述信息。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泗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县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县政府领导信息
2、县政府办公室机构信息
3、县政府规章、县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5、政府工作报告
6、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县政府人事任免
9、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10、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县政府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泗县人民政府网站。
2、政府信息公开栏。
3、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县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1、申请的受理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泗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有关单位办理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等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的办理。本行政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投诉,电话:0557-701793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