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区教育发展战略和重要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贯彻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的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对直属学校(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进行监督审计。
五、负责和指导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属学校(单位)校级领导干部。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劳技教育等工作。
八、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受区政府委托管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十、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体育经费、体育拨款、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全区的体育工作,指导有关体育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组织指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体育竞技比赛;管理全区体育市场工作。
十二、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