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城乡劳动力的统筹就业工作和城乡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制定全区就业再就业、就业训练、职业介绍、农村劳务开发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
(3)负责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指导社区(村)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的创建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开展城乡就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的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政策贯彻实施并承办失业保险各项业务;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的代管工作;指导破产、兼并、解散、关闭等企业失业保险征收和收缴工作。
(6)负责全区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网络建设,分析全区劳动力供求状况及变化数据;负责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维护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稳定。
(7)负责全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农民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
(10)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