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隶属于武汉市公安局,副局级单位。1989年8月由武汉市公安局交通大队更为现名,是武汉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管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宣传教育处、纪委(监察处)、秩序处、事故处理处、法制处、科研处、后勤处、车管处等10个处室和15个交通大队。
截止2005年,全市共有交警2731人,全局在编民警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439人,其中研究生41人,本科927人。市公安交管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调解、驾驶员考核、车辆检验与机动车发牌发证,以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与管理。全市面积8467平方公里,人口831万,建成区面积240平方公里,道路总长6224公里。城区有主干道55条,支路714条,另有4条国道(106、107、316、318)和京珠、沪蓉高速公路穿城而过。现有机动车65万辆,非机动车135万辆,机动车驾驶员90万人。
近年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实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和创建“平安大道”为主线,坚持规范、科学、效能“三条标准”,深挖道路资源、警力资源和科技管理资源,大力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武汉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特别是公安部、建设部在全国大中城市实施“畅通工程”以来,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2005年,在公安部、建设部组织开展的畅通工程检查评价中,武汉市被评为一等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