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人民政府是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重庆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1949年5月成立,1997年12月成为重庆直辖市的行政管理机构,其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省部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以“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为总任务,紧紧抓住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65.4亿元,同比增长1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1.88亿元,同比增长13.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23.75亿元,同比增长18.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96.2亿元,同比增长13.0%;实现进出口总值954.5亿美元,同比增长39.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33元,同比增长9.0%;农民人均纯收入9470元,增长11.5%。
重庆,这座朝气蓬勃、活力迸发的美丽山水之城、现代魅力之都,正以从容自信、开拓开放的姿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征程中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