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能
(一)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办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办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十四)负责制定、分解和考评各乡镇办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
(十五)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政府系统责任目标工作的制订、分解、下达、监控、反馈和考评工作。
(十七)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