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成立于1949年5月。1950年4月改组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1955年2月再次改组为湖北省人民委员会。文革开始后由湖北省革命委员会行使行政权。1980年1月,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湖北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