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28号),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简称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的牌子。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是负责本区民政事业管理工作和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28号),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简称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的牌子。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是负责本区民政事业管理工作和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