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非法人外资银行分行和在华代表处等,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观察员单位。
截至2015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378家会员单位和4家观察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观察员单位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共有17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信息部、自律部、维权部、业务协调一部、业务协调二部、教育培训部、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联络部、国际关系部、计划财务部、热线服务部、研究部、系统服务部、中小银行服务部、业务服务部、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此外,设立了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开办了《中国银行业》杂志。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22个专业委员会、3个联席会,包括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利率工作委员会、安全保卫专业委员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贸易金融业务专业委员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客户服务委员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以及中间业务联席会、私人银行业务联席会、声誉风险管理联席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4年,荣获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唯一获此荣誉的全国性行业协会;2010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荣誉称号;2009年,在国家民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活动中,中国银行业协会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获得5A最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