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置问题的批复》(厅文〔2009〕89号),设立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为市委工作部门。中共信阳市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设在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二)提出县区、市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等有关具体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授权,承办市委协助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党政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批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事宜。
(三)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科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县区、市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调查研究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状况,组织或参与制定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负责省管优秀专家、市级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协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选派、配备科技副县(区)长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系统以外单位(即市委、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综合指导、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大学生村干部选聘、管理、任用、培训、考核等工作的组织与指导。
(十)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