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现有职工141人,其中局机关28人,离退休职工54人。
局机关内设科室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监察审计科、房屋住用安全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挂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信息中心牌子)、房屋专项资金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管理科。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以及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加强全区房地产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房地产交易活动管理,负责房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发布全区房地产信息。
3.负责编制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5.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全区城镇、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工作;依法规范物业服务秩序。
7.负责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各类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监督。
8.负责全区房屋住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区房籍测绘工作。
10.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负责裁决各类房产权属纠纷,负责房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