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是2005年3月经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设有党组,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机构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负责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增加财政支出的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
三、负责落实国家产业导向政策,优先采购环保、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建立和管理我省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系统。
五、规范政府机关采购行为,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
六、对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
七、承担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