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于1981年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全省律师的行业管理,全省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均为协会会员。协会接受安徽省司法厅的监督和指导。
主要职责: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制定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工作;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准;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对律师的主要职业活动进行考核;制订律师教育规划大纲,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对实习律师进行培训;处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调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开展律师福利事业;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安徽省律师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作为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会长负责律师协会全面工作,常务理事会聘任秘书长主持执行机构日常事务性工作。
本届律协于2012年11月由安徽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理事68人,常务理事30人,会长、副会长7人,协会下设19个专门委员会和21个专业委员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下设办公室、业务部、会员部、宣传联络部。协会出版印发《安徽律师》、《律师业务资料》,并建有安徽律师网及“安徽律协”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