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简介
安徽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决定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并于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皖南人民行政公署、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曾希圣为省人民政府主席。
1952年8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宣布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能,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