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庆市《信访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
二、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分析和掌握信访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准确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交办件,查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信访交办件的调处情况。
四、协调处理全县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和突发性群众事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受理群众向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做好复查日常工作。
六、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考核。
七、做好信访信息的筛选、上报和反馈工作,开展信访调查研究,撰写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八、负责协调处理三峡移民信访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