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安委会办公室),作为省安委会的办事机构。省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刘旭辉兼任。
省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林区、直管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省政府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行工作;承办省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省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市、州、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史,并组织考核,承办省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省军区和武警湖北总队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