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介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2.依法负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以及重大整顿治理方案。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3.依法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监督实施。负责药 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特殊管理药品、医疗机构 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处 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抽验工作。
4.依法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的稽查制度,查处违法行为。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落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统计、信访、宣传、科技、信息化建设、议案、建议、提案、调研、督查、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拟订本局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财务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固定资产、执法装备的管理;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科
承担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街道(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部门间监管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协作和联动机制,完善全程监管、综合监管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对各部门、各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
3.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4.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进行准许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组织协调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5.食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指导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许可工作;负责食品贸易商、食杂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上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对上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食品市场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物流配送等业态方式经营食品,以及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场所内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上述领域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对上述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